偽造病歷拒賠?保險公司應不致如此輕謀淺慮!

發佈日期 : 2014年08月21日 撰文 :陳忠興
文章編號: 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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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險公司是否會偽造病歷拒賠?
病歷的製作及保存係由醫療院所負責,所以保險公司如果真的偽造病歷,杜撰不存在的就醫記錄,為週全計,應該連醫院保存的病歷一併竄改,才能天衣無縫,但要這麼做,是要打通許多關節,且也涉及醫師及醫院的配合。平心而論,單一個案的理賠,就保險公司而言,並非鉅額的支出,為此賠上公司的信用及商譽,殊不值得。此一個案指責保險公司單方面捏造病歷,但醫師及醫院並未配合,反而出面澄清保險公司主張的就醫記錄不存在。

單方面捏造病歷,要被保人只要向醫療院所查證,即可發現及舉證保險公司所言不實,保險公司應不致於為一個個案的理賠,做如此愚騃之舉,全案如非魯魚亥豕的訛誤,即應屬手民誤植,保險公司當不致有如此輕慮淺謀的做法。

三、拒賠作業程序是否可以多一些顧客導向的考量:
保險業是服務業的一種,但許多作業程序卻不夠客戶導向。大部份的保險公司在決定拒賠後,一般即發出拒賠的書面通知給客戶,沒有先行的確認動作,也未向業務員說明,有時保戶收到拒賠通知時,業務員尚不知道公司拒賠的決定,也因此衍生許多申訴糾紛。

保險公司的拒賠作業流程,如果可以在拒賠函發出前,先行通知業務員拒賠決定及理由,由業務員先行向客戶說明後,再寄出拒賠函,這時一者客戶已先行知悉拒賠決定,收到拒賠信函已在預期中,不會衍生額外的情緒問題;再者如不幸確有病歷誤植的情況,則第一時間客戶一定會向業務員反應,此時保險公司再回頭與醫療院所確認,即可及時發現錯誤而予改正,確保客戶的權益,也可避免「偽造病歷拒賠」的誤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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