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布局澳幣保單 子女留學、退休規劃者安心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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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澳利go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澳幣)」 一次滿足子女留學與退休規劃
澳洲擁有來自各種不同背景與民族所組成的多元文化國家特色,因此吸引不少國人前往旅遊、留學。而於9月甫上任的澳洲新任總理滕博爾(Malcolm Turnbull),規劃藉由新內閣與新方針,帶動澳洲重大基礎建設投資,確保澳洲未來幾年的國家繁榮。中國人壽建議看好澳洲長期經濟發展的民眾,若想以外幣保單作為自身保障及資產配置,除美元保單外,也有以澳幣計價的保單可以選擇。建議有留學澳洲計劃或看好澳洲未來發展的民眾,可提早布局,選擇一次繳費終身擁有保障,還有機會享有增值回饋分享金,同時兼顧保險保障需求與穩健資產累積的「中國人壽澳利go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澳幣)」。
根據世界銀行發布的《2015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 2015),以開辦企業、申請建築許可、電力取得、財產登記、獲得信貸等多項評比指標計算各國經商便利度(Ease of Doing Business, EoDB),澳洲於189個經濟體中持續維持前10位的排名。中國人壽副總經理蘇錦隆表示,澳洲是礦產資源豐富的國家,經濟體質健全,長期的發展趨勢樂觀,因此澳幣保單一直都能吸引不少民眾購買,除了健全自身保險保障,亦能運用多幣別的多元資產配置有效分散風險,很適合民眾做為留學基金或退休保障的規劃工具。蘇錦隆副總經理進一步表示,市場上有許多類型的澳幣保單,民眾可依自身需求及條件選擇合適的商品,如家庭責任較重的青壯年族群,可選擇規劃適當的壽險保障以轉移家庭可能遭受經濟主要來源者不幸身故的衝擊。此外,繳費年期亦可視自身資產配置而定,若是手上持有澳幣且短期內暫無資金使用需求者,就可選擇一次繳費終身享有保障的澳幣保險商品,且多元資產配置也能分散風險。
以「中國人壽澳利go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澳幣)」為例,一次繳費即享有終身保障註1,0~80歲皆可投保,投保保額最低門檻5,000澳幣起,年輕世代也能輕鬆採用多元幣別資產配置,規劃自身保障。本商品具備享有終身保障註1及以宣告利率(104年10月宣告利率為4.0%,未來實際宣告利率以公司公告為主)為基礎計算增值回饋分享金註2(非保證給付項目)的兩大特色,兼顧保障需求與穩健累積資產的功能。其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於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致成全殘廢(全殘廢程度為保單條款附表一「殘廢程度表」中所列七項之一)者,按身故或全殘廢診斷確定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1.02乘以「躉繳保險費」之較大者給付予受益人註3,透過保險金的給付維持家庭正常運作;增值回饋分享金則於第1-6保單年度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第7保單年度起可選擇現金給付、儲存生息或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註4,選擇現金給付者有機會每年都有一筆資金靈活運用,讓資產累積時期能兼顧生活品質與保障需求,且符合條件享有最高0.6%的高保額費率折減註5,滿足各階層民眾的多元需求。
以40歲的李先生投保「中國人壽澳利go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澳幣)」為例,保險金額10萬澳幣,原始躉繳保費為85,000澳幣,採高保額費率折減後為84,660澳幣。假設宣告利率皆維持在4.0%不變情況下,增值回饋分享金選擇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至李先生保險年齡屆滿59歲時,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年度末現金價值以及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年度末現金價值註6共有171,323澳幣,且於契約有效期間內李先生仍生存時,仍會持續增值至李先生之保險年齡到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兼顧終身的壽險保障與穩健累積資產的功能。
註1: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到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且仍生存時,中國人壽應按「保險金額」(以每萬元為單位)乘以「每萬元之祝壽保險金」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且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前述「每萬元之祝壽保險金」為保單條款附表二「每萬元之祝壽保險金表」所載之金額。
註2:增值回饋分享金:
(一)各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係指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一保單年度屆滿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按本契約各該年度期初當月之宣告利率減去本契約預定利率(年利率百分之二點五)之差值,乘以各該年度「期初保單價值準備金」後所得之金額。前述「期初保單價值準備金」,係指依每一保單年度屆滿當時之保險金額計算的期初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值。
(二)宣告利率若低於本契約之預定利率,則以本契約之預定利率為準。
註3:「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中國人壽按身故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一點零二乘以「躉繳保險費」之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且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歷年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身故保險金」例表如保險單所載。
(二)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三)前目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中國人壽),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四)前目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目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目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全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全殘廢(全殘廢程度為保單條款附表一「殘廢程度表」中所列七項之一者),中國人壽按全殘廢診斷確定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一點零二乘以「躉繳保險費」之較大者給付「全殘廢保險金」且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歷年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全殘廢保險金」同保險單所載歷年「身故保險金」例表。
註4:中國人壽依要保人申請投保時,所選擇之方式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
一、第一保單年度至第六保單年度期間,要保人僅得選擇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中國人壽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之每一保單年度屆滿時,以該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為躉繳純保險費,計算自下一保單年度起生效之增額繳清保險金額。但被保險人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應依保單條款第十三條約定辦理。
二、第七保單年度起,要保人得依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或下列方式擇一給付:
(一)現金給付︰本契約於有效期間內中國人壽應於每一保單年度屆滿時,依本契約約定主動以現金給付該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予要保人。若該年度增值回饋分享金低於一○○元時,則依保單條款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儲存生息至累積達一○○元(含)以上之保單年度屆滿時給付。
(二)儲存生息︰本契約於有效期間內各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將按各保單年度期初當月之宣告利率,以年複利方式儲存生息至要保人請求時給付,但要保人請求給付之金額需達一○○元(含)以上,或至被保險人身故、全殘廢、保險期間屆滿或本契約終止時,中國人壽應主動一併給付。
增值回饋分享金選擇以儲存生息方式給付者,中國人壽於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或「祝壽保險金」時,一併將當時已累積之增值回饋分享金給付予該保險金受益人。但於要保人請求、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或本契約因保單條款第七條第七項、保單條款第九條之約定終止或有保單條款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約定之情形時,則給付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前,其增值回饋分享金以保單條款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儲存生息方式辦理,並於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時,一次計算自該日起生效之增額繳清保險金額,其後保單年度適用要保人選擇之方式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到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前身故或致成全殘廢(全殘廢程度為保單條款附表一「殘廢程度表」中所列七項之一者),中國人壽應退還或給付依保單條款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儲存生息方式累計之增值回饋分享金。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保單條款第十條第一項給付方式。要保人如未選擇增值回饋分享金給付方式,中國人壽應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限期選擇,逾期不選擇者,增值回饋分享金依保單條款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辦理。
中國人壽於每一保單年度屆滿時,應將增值回饋分享金之金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
中國人壽依保單條款第八條約定解除本契約時,不負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之責任。
註5:高保額費率折減 單位:澳幣
註6:各項累計增加保險金額相關數值,已包含下一保單年度起生效之增額繳清保險金額,各項實際給付金額須以計算當時之實際累計增加保險金額為準。
2015/10/28 15:30 保險雲世代編輯部
澳洲擁有來自各種不同背景與民族所組成的多元文化國家特色,因此吸引不少國人前往旅遊、留學。而於9月甫上任的澳洲新任總理滕博爾(Malcolm Turnbull),規劃藉由新內閣與新方針,帶動澳洲重大基礎建設投資,確保澳洲未來幾年的國家繁榮。中國人壽建議看好澳洲長期經濟發展的民眾,若想以外幣保單作為自身保障及資產配置,除美元保單外,也有以澳幣計價的保單可以選擇。建議有留學澳洲計劃或看好澳洲未來發展的民眾,可提早布局,選擇一次繳費終身擁有保障,還有機會享有增值回饋分享金,同時兼顧保險保障需求與穩健資產累積的「中國人壽澳利go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澳幣)」。
根據世界銀行發布的《2015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 2015),以開辦企業、申請建築許可、電力取得、財產登記、獲得信貸等多項評比指標計算各國經商便利度(Ease of Doing Business, EoDB),澳洲於189個經濟體中持續維持前10位的排名。中國人壽副總經理蘇錦隆表示,澳洲是礦產資源豐富的國家,經濟體質健全,長期的發展趨勢樂觀,因此澳幣保單一直都能吸引不少民眾購買,除了健全自身保險保障,亦能運用多幣別的多元資產配置有效分散風險,很適合民眾做為留學基金或退休保障的規劃工具。蘇錦隆副總經理進一步表示,市場上有許多類型的澳幣保單,民眾可依自身需求及條件選擇合適的商品,如家庭責任較重的青壯年族群,可選擇規劃適當的壽險保障以轉移家庭可能遭受經濟主要來源者不幸身故的衝擊。此外,繳費年期亦可視自身資產配置而定,若是手上持有澳幣且短期內暫無資金使用需求者,就可選擇一次繳費終身享有保障的澳幣保險商品,且多元資產配置也能分散風險。
以「中國人壽澳利go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澳幣)」為例,一次繳費即享有終身保障註1,0~80歲皆可投保,投保保額最低門檻5,000澳幣起,年輕世代也能輕鬆採用多元幣別資產配置,規劃自身保障。本商品具備享有終身保障註1及以宣告利率(104年10月宣告利率為4.0%,未來實際宣告利率以公司公告為主)為基礎計算增值回饋分享金註2(非保證給付項目)的兩大特色,兼顧保障需求與穩健累積資產的功能。其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於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致成全殘廢(全殘廢程度為保單條款附表一「殘廢程度表」中所列七項之一)者,按身故或全殘廢診斷確定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1.02乘以「躉繳保險費」之較大者給付予受益人註3,透過保險金的給付維持家庭正常運作;增值回饋分享金則於第1-6保單年度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第7保單年度起可選擇現金給付、儲存生息或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註4,選擇現金給付者有機會每年都有一筆資金靈活運用,讓資產累積時期能兼顧生活品質與保障需求,且符合條件享有最高0.6%的高保額費率折減註5,滿足各階層民眾的多元需求。
以40歲的李先生投保「中國人壽澳利go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澳幣)」為例,保險金額10萬澳幣,原始躉繳保費為85,000澳幣,採高保額費率折減後為84,660澳幣。假設宣告利率皆維持在4.0%不變情況下,增值回饋分享金選擇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至李先生保險年齡屆滿59歲時,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年度末現金價值以及累計增加保險金額對應之年度末現金價值註6共有171,323澳幣,且於契約有效期間內李先生仍生存時,仍會持續增值至李先生之保險年齡到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兼顧終身的壽險保障與穩健累積資產的功能。

註1: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之保險年齡到達110歲之保單週年日且仍生存時,中國人壽應按「保險金額」(以每萬元為單位)乘以「每萬元之祝壽保險金」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祝壽保險金」且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前述「每萬元之祝壽保險金」為保單條款附表二「每萬元之祝壽保險金表」所載之金額。
註2:增值回饋分享金:
(一)各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係指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每一保單年度屆滿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按本契約各該年度期初當月之宣告利率減去本契約預定利率(年利率百分之二點五)之差值,乘以各該年度「期初保單價值準備金」後所得之金額。前述「期初保單價值準備金」,係指依每一保單年度屆滿當時之保險金額計算的期初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值。
(二)宣告利率若低於本契約之預定利率,則以本契約之預定利率為準。
註3:「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中國人壽按身故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一點零二乘以「躉繳保險費」之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且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歷年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身故保險金」例表如保險單所載。
(二)訂立本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三)前目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中國人壽),不得超過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
(四)前目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目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目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全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全殘廢(全殘廢程度為保單條款附表一「殘廢程度表」中所列七項之一者),中國人壽按全殘廢診斷確定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與一點零二乘以「躉繳保險費」之較大者給付「全殘廢保險金」且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歷年基本保險金額對應之「全殘廢保險金」同保險單所載歷年「身故保險金」例表。
註4:中國人壽依要保人申請投保時,所選擇之方式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
一、第一保單年度至第六保單年度期間,要保人僅得選擇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中國人壽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之每一保單年度屆滿時,以該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為躉繳純保險費,計算自下一保單年度起生效之增額繳清保險金額。但被保險人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應依保單條款第十三條約定辦理。
二、第七保單年度起,要保人得依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或下列方式擇一給付:
(一)現金給付︰本契約於有效期間內中國人壽應於每一保單年度屆滿時,依本契約約定主動以現金給付該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予要保人。若該年度增值回饋分享金低於一○○元時,則依保單條款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儲存生息至累積達一○○元(含)以上之保單年度屆滿時給付。
(二)儲存生息︰本契約於有效期間內各保單年度之增值回饋分享金,將按各保單年度期初當月之宣告利率,以年複利方式儲存生息至要保人請求時給付,但要保人請求給付之金額需達一○○元(含)以上,或至被保險人身故、全殘廢、保險期間屆滿或本契約終止時,中國人壽應主動一併給付。
增值回饋分享金選擇以儲存生息方式給付者,中國人壽於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或「祝壽保險金」時,一併將當時已累積之增值回饋分享金給付予該保險金受益人。但於要保人請求、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或本契約因保單條款第七條第七項、保單條款第九條之約定終止或有保單條款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約定之情形時,則給付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前,其增值回饋分享金以保單條款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儲存生息方式辦理,並於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時,一次計算自該日起生效之增額繳清保險金額,其後保單年度適用要保人選擇之方式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且保險年齡到達十六歲之保單週年日前身故或致成全殘廢(全殘廢程度為保單條款附表一「殘廢程度表」中所列七項之一者),中國人壽應退還或給付依保單條款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儲存生息方式累計之增值回饋分享金。
要保人得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變更保單條款第十條第一項給付方式。要保人如未選擇增值回饋分享金給付方式,中國人壽應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限期選擇,逾期不選擇者,增值回饋分享金依保單條款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以繳清保險方式增加保險金額辦理。
中國人壽於每一保單年度屆滿時,應將增值回饋分享金之金額,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
中國人壽依保單條款第八條約定解除本契約時,不負給付增值回饋分享金之責任。
註5:高保額費率折減 單位:澳幣
保險金額 | 費率折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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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保額<10萬 | 0.2% |
10萬≦保額<15萬 | 0.4% |
15萬≦保額 | 0.6% |
註6:各項累計增加保險金額相關數值,已包含下一保單年度起生效之增額繳清保險金額,各項實際給付金額須以計算當時之實際累計增加保險金額為準。
2015/10/28 15:30 保險雲世代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