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險設計單一事故理賠365天為上限的條款?
-
各位先進您們好
家中成員去年遭遇意外事故住院(診斷為全殘),且已經快接近365天住院上限(持續住在RCW治療中),手上有幾家保險公司的健康險保單,詢問他們服務或理賠人員後,每家的解釋都不太相同。
1.非帳戶型附約健康險(一年一約定期險→上限就是理賠365天,跨保單年度主約壽險不申請理賠就需繼續繳費,但附約健康險不會再理賠),(若主約申請理賠整張保單和附約都會失效)
2.帳戶型主約終身醫療險(無單一事故規定→保額的額度理賠完畢保單就結束)
3.是不是附約的保證續保都沒保障全殘後的醫療,除了最近很夯的長照或殘扶險才有保障?
以上問題及觀念是否正確,感謝先進解答。 -
您好:
提供個人淺見
1、一年期健康保險的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續約為新的保險期間,應重新計算住院日數才是合理的。
2、 終身醫療險大多都有保險金的給付上限,已達給付上限保單契約終止。
3、住院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為因疾病或意外而進行「醫療行為」,按條款契約給付保險金,而「全殘」則是指身體狀態,若無契約所約定的醫療行為當然無法給付。 -
1跟2的觀念正確,僅針對第三點回答,原因在於目前台灣的保單都有效力依附條款,
所以一旦主約終止,附約會跟著失效,所以現在主約多會採殘扶或終身手術等險種,
或者有附約延續條款的保單 -
(管理員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