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責三部曲之二部曲】「當責」=「覺察」+「轉化」+「溝通」

發佈日期 : 2015年06月11日 撰文 :李政忠
文章編號: 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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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責三部曲之二部曲】「當責」=「覺察」+「轉化」+「溝通」 在【當責三部曲之首部曲】中,談到了「當責」與「負責」的區別,「負責」是把自己份內的事情做好,而「當責」是把整個團隊(或組織)的成果看做是自己的責任。那要怎麼做才能夠算是「當責」呢?要做到「當責」的第一步,就是要能「覺察」自己是否掉入了「不當責」的狀態中,也就是「受害者」心態。

在大部分的情況下, 一個團隊或組織之所以會注意到「當責」這個問題,往往已經是處於某種危機或是出現了某些與預期結果不同的狀態之下,而在這樣的團隊或組織中,我們常常都會看到「受害者」心態瀰漫於其中。有哪一些常見的「受害者」心態呢?根據「當責,從停止抱怨開始」(2013,經濟新潮社出版)這本書裡所提到的,常見的「受害者」心態有以下六個階段:

  1. 忽視或否認:假裝不知道發生了問題,或選擇完全否認問題的存在。
  2. 那不是我的工作:只想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用來逃避責任,轉移別人的譴責。
  3. 怪罪他人:當不良結果發生時,不願負起責任,卻歸罪到別人頭上。
  4. 茫然困惑/告訴我該怎麼做:用茫然無知做為推卸責任的藉口。
  5. 藏住狐狸尾巴:在問題真正發生之前,即構思華麗而確實的故事,以便出問題時,自己得以脫罪。
  6. 等等看:等等看問題是否會自己改善,但通常情況只會愈來愈糟。

所以,當責的第一步,就是無論是個人或組織,要能時時「覺察」是否落入了上述六種「受害者」心態中。但人性在遇到問題時往往是會選擇逃避或怪罪別人,因為這麼做會是最容易的,雖然這麼做會讓自己獲得短暫的輕鬆,但是對於結果卻是一點幫助都沒有。要能「覺察」自己是否落入了「受害者」心態中,就必須讓自己培養靈敏的「第三觀點」,時時提醒自己是否有逃避或怪罪的想法。當然,你也可以尋求屬於自己的「魏徵」(不是「味噌」喔~),常常可以提醒自己是否很客觀地去面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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