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查稅後的財產移轉與保單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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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上表統計數,一般情況,個人的財產未超過1916萬元時,全部免稅不課遺產稅,財產不必規劃生前移轉。財產超過1916萬元時遺產稅為單一稅率10%,可以開始規劃及決定財產移轉方式。下表係從實務規劃中歸納出生前財產移轉方式的五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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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財產移轉方式
依據上表統計數,一般情況,個人的財產未超過1916萬元時,全部免稅不課遺產稅,財產不必規劃生前移轉。財產超過1916萬元時遺產稅為單一稅率10%,可以開始規劃及決定財產移轉方式。下表係從實務規劃中歸納出生前財產移轉方式的五個重點:
- 生前移轉財產的規劃原則
決定如何移轉財產的思考順序 決策選擇 免稅財產—農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 不必規劃生前移轉 應稅財產未超過1916萬元 不必規劃生前移轉 財產超過1916萬元 將財產區分成適合生前移轉與不適合生前移轉兩種。 甲、非現金性財產
1.未上市股權(所得稅15%~40$)
2.房屋(契稅6%、手續費、規費、印花稅…)
3.土地(土地增值稅最高40%、手續費、規費、印花稅…)
4.國外財產(視個別財產狀況而定)生前移轉成本可能高於10%,不適合生前移轉 乙、現金性財產
1.現金2.存款3.債券 4.基金 5.票券 6.上市櫃興櫃股票7.其他權證及有價證券生前移轉成本可能低於10%,可以生前贈與或轉入保險,從保險指定受益人為子女,分配給子女。一面掌握主控權,另一方面享有免稅利益。 贈與免稅額每年 220萬元 夫妻 年度贈與免稅額 440萬元 超過免稅額稅率10% 不適合生前移轉 歸納贈與五要點: - 財產超過1916萬元思考是否要生前移轉
- 決定是否為適合生前移轉的財產,區分現金性財產及非現金性財產
- 現金性財產適合分年贈與
夫妻兩人每年贈與最高440萬元,節稅44萬元 20年節遺產稅880萬元。透過分年贈與20年可以贈與8800萬元+遺產免稅額1200萬元=1億元免稅 - 贈與不超限
超過贈與免稅額應課贈與稅10%,等於提早繳遺產稅。 - 以不動產移轉現金未必有利
以不動產移轉現金,成本可能超過贈與稅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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