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截止)1206(六)法規讀書會:法令實務研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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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六)法規讀書會:法令實務研究班
主辦單位: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
協辦單位:保險雲世代
上課時間:2014年12月6日(星期六) 09:00 ~ 17:00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講授大綱
※新聞彙集
上課日期:103年12月6日(星期六)
上課時間:上午9時~17時 (報到時間:8:40)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電 話:0935-523-758戴洽
費 用:每次1200元(含指導費、場地、講義、午餐、茶點)。
附 註:1、個案分享請先e-mail:tilu27887774@gmail.com內容以備整理。
2、請帶六法全書、勞工法規輯要。
※請自備環保杯、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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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
協辦單位:保險雲世代
上課時間:2014年12月6日(星期六) 09:00 ~ 17:00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講授大綱
- 強制險給付得視為加害人賠償金額,給付扣除賠償有餘時遺屬平均 分配,給付不足補償賠償金時適用強執法
- 校園墜樓下肢癱保險公司認自殺不賠,得主張證明度減低方式減輕 舉證責任,高院依校園監視影帶校警證詞判應賠
- 職業工會依條例第8條辦理自願加保,勞保局公文要求不受理加保 要求退保,申復後承辦人來電同意加保但沒公文
- 警方酒測程序合法人民需接受,違反正當程序酒測民眾可拒絕,法 院判酒後移車非行駛撤處分
- 政府資訊以公開為原則限制例外,不起訴涉案嫌疑資料非犯罪資料, 法院判地檢署依檔案法應給筆錄
- 人民申請政府資訊原則上不得拒絕,員工檢舉公司未到職加保勞保 局罰,調閱資料遭拒勞動部訴願會撤處分
- 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指引已修正,國道客運駕駛超時加班工 作中發病死亡,三審謂超時工作為外來加害行為資方敗
- 記帳士遭認定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勞保條例細則規定保費就是工資, 訴願會撤處分謂勞動節金非保費
- 勞保被保險人死後家屬領死亡給付,多年後外籍配偶主張未領到告 家翁,高院謂保管金錢契約存在配偶敗訴
- 爭取國賠案歷經四年終三審定讞,養工處施工方法不合規定是關 鍵,最高法院判上訴理由不合法駁回
※新聞彙集
上課日期:103年12月6日(星期六)
上課時間:上午9時~17時 (報到時間:8:40)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電 話:0935-523-758戴洽
費 用:每次1200元(含指導費、場地、講義、午餐、茶點)。
附 註:1、個案分享請先e-mail:tilu27887774@gmail.com內容以備整理。
2、請帶六法全書、勞工法規輯要。
※請自備環保杯、筷子 。
- 本文提供下載,下載位置:講義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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