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小寶獄中殺鰲拜,獄中暴斃再添一椿?

發佈日期 : 2014年09月30日 撰文 :陳忠興
文章編號: 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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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小寶獄中殺鰲拜,獄中暴斃再添一椿? 依金庸小說「鹿鼎記」的記載,康熙皇帝因顧命大臣鰲拜專斷,擅殺蘇克薩哈及蘇納海等大臣而自覺危疑,故安排十二名太監在上書房動手擒下鰲拜,並羅織行刺皇帝的罪名,當下由刑部尚書親自將鰲拜押入天牢。行刺皇帝,非同小可,康熙雖恨鰲拜跋扈,卻也不願亂加罪名於他頭上,更不願累及無辜,故交由康親王傑書和索額圖查辦,二人後來奏稱,會同王公大臣,已查明鰲拜大罪一共三十款。康熙頗感意外,道:「三十款?有這麼多?」康親王道:「鰲拜罪孽深重,原不止這三十款,只是奴才們秉承皇上聖意,從寬究治。」

康熙道:「這就是了,那三十款?」康親王取出一張白紙,念道:「鰲拜欺君擅權,罪一。引用奸黨,罪二。結黨議政,罪三。聚貨養奸,罪四。巧飾供詞,罪五。擅起馬爾賽等先帝不用之人,罪六。擅殺蘇克薩哈等,罪七。擅殺蘇納海等,罪八。偏護本旗,將地更換,罪九。輕慢聖母,罪十。」他一條條的讀下去,直讀到第三十條大罪是:「以人之墳墓,有礙伊家風水,勒令遷移。」康熙道:「原來鰲拜這廝做下了這許多壞事,你們擬了什麼刑罰?」康親王道:「鰲拜罪大惡極,本當凌遲處死,臣等體念皇上聖意寬仁,擬革職斬決。其同黨必隆、班布爾善、阿思哈等一體斬決。」康熙沉吟道:「鰲拜雖然罪重,但他是顧命大臣,效力年久,可免其一死,革職拘禁,永不釋放,抄沒他的家產。所有同黨,可照你們所議,一體斬決。」而韋小寶也因擒拿鰲拜有功,受封六品的首領太監。

看來鰲拜最後是被判終身監禁,並非死刑,以晚清的大清律例中明定的死刑來看,只有斬監候、斬立決、絞監候、絞立決四種,並沒有官員可持利器將人於獄中刺死的執刑方式。所謂監候就是將人犯囚禁至秋天,然後由地方官或刑部經過會審程序,向皇帝提報,做最後裁奪此人是否執行死刑。監候分斬監候與絞監候,不論何種死囚都會等到秋天,都得經過督撫按察及府縣的會審,若刑部判的重大案件則交由三法司及九卿、詹事及科道官進行審理,稱朝審,而地方官會審稱為秋審。秋審最終交由刑部無議後交由皇帝硃批,朝審最終也是呈由皇帝斟酌量刑,所以死刑判決書都得有皇帝的硃批。監候的好處是可令執法者有空間考量死刑案件的判決是否得當,或發現案件疑點便發回更審,許多監候的人犯都有改判的情形。

鰲拜被囚禁在天牢後,韋小寶看似陰錯陽差,實則是他揣摩上意,認定康熙意除之永絕後患,故藉機殺死鰲拜,若以現在的制度來看,鰲拜雖犯罪繫獄,但其死亡原因顯非犯罪處死,而其死因似又與犯罪行為無因果關係,所以如果鰲拜保單的受益人在其死亡後,檢具必要文件申請理賠,則保險公司無論在壽險或傷害險都很難主張除外責任事故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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