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的服貿協議

發佈日期 : 2014年03月19日 撰文 :陳忠興
文章編號: 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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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的服貿協議 「反黑箱服貿」的抗議學生及民眾昨日(3/18)晚間九點左右佔領立法院議場,抗議行政院將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送立法院院會存查。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昨晚表示,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國會,也是民主殿堂,希望各界能以理性、溫和的方式來表達意見。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等民間團體昨晚在立法院外舉辦晚會,以學生為主的抗議民眾晚間9時許衝進立法院佔據議場。警方今天凌晨先後發動兩波清場行動,惟受制於學生人數優勢,無功而返。上午8時7分,抗議學生在議場開記者會,提出3訴求,包括警察立刻退出國會,要求馬總統道歉、行政院長江宜樺下台;服貿協議審議過程違法,立即退回服貿協議;要求立法院儘速完成兩岸簽署協議條例相關立法,完成立法前應暫停兩岸高層間互相訪問及協商。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簡稱為「服貿」,是海峽兩岸政府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四條所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此協定在2011年3月由兩岸的經貿業務主管部門展開服務貿易磋商並達成共識,2012年8月9日兩岸兩會第八次高層會談,雙方同意在達成關於服務貿易協議文本和市場開放項目的共識後,簽署協議。2013年6月21日,兩岸兩會在中國大陸上海市舉行第九次高層會談並簽署該協議。由於該協議對於台灣產業涉及層面廣泛,在台灣政界與社會引發高度爭議。在保險部份我們看到的協議內容如下,乍看其內容似乎對我方較為不利:

保險及其相關服務
開放承諾 具體作法
臺灣方面 積極審慎修正有關大陸保險業在臺灣設立代表處及參股評等之規定。 行政院已核定「兩岸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 」,取消大陸保險業在台設立代表處及參股需有信用評等規定,大幅對陸資來台鬆綁。我保險業者赴大陸投資,新增可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增加我保險業在大陸投資經營的彈性。但保險業在大陸的總曝險額度不能超過業者權益的40%,以利風險控管。
大陸方面 積極支持符合資格的臺灣保險業者經營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對臺灣保險業者提出的申請,將根據有關規定積極考慮,並提供便利。 雖然服貿協議尚未生效,但大陸已先讓國泰等台灣保險業在大陸經營交通事故責任險業務,目前交通強制險、車險保費收入占產險比重高達73%,但過去在大陸地區透過中資才能間接經營,在這次鬆綁後,台灣保險業可直接經營車險。只要業者能經營汽車責任強制險業務,就能爭取到汽車保險業務,對保險業者來說商機相當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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