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就失能了怎麼辦?-老年或失能者現行各種社保給付及福利措施
分享到
Google+
Facebook
LINE
相關文章
隨機文章
-
六、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 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8,200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4,700元。
- 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4,700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3,500元。
- 非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補助4,700元;輕度者每人每月補助3,500元(須自行提出申請)。
依據原「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38條第2項授權訂定「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對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身心障礙者,核發生活補助費。以台北巿為例,符合下列要件者,可申請下列額度之生活補助費:
| 一、 |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
| 二、 | 領有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
| 三、 | 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
| 四、 |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臺灣地區消費支出1.5倍(102年度為27,698元)。 |
| 五、 | 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之合計限額:單一人口家庭為新臺幣200萬元,每增加一口,得增加新臺幣25萬元。 |
| 六、 |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
依據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規定,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以疾病、傷害事故所生者為限,其補助比例由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辦理;中低收入老人:年滿70歲老人之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補助;未滿70 歲老人,由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全民健康保險之部分負擔費用或保險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以疾病、傷害事故所生,且其自行負擔金額於最近三個月內累計達新臺幣5萬元以上者為限。
八、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費補助
依據原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44條第1項規定:「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政府應視其家庭經濟狀況及障礙等級,補助其自付部分之保險費。但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負擔」,內政部依該法同條第2項據以訂定「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對身心障礙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及公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軍人保險及退休人員保險等社會保險所需自行負擔的保險費,按照其障礙等級予以補助。該項補助經費由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負擔,但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自付部分保險費補助由中央政府負擔。
推薦書籍
![]() 3分鐘一張訂單的終極銷售技巧 |
![]() 刻意練習:原創者全面解析,比天賦更關鍵的學習法 |
![]() 常保正向思維,打造全新人生(無書,2CD) |
相關文章
隨機文章
【專訪】茂哥 面對低潮 不離開公司 不離開單位 不離開主管 Never Give Up!(下)
SLASH / 斜槓人生 (二) ~~ SLASH的職涯發展



如果政府是一家保險公司?
從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看長期看護險與殘廢扶助金的請領時點
您該知道的勞保大小事
租金也要收補充保費
高齡少子,社會保險破產,你該怎麼辦?
再議建立保險業的死亡自動理賠機制
國民年金大小事
「重大傷病」險可否直接採用健保局重大傷病卡的定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