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資源的利用及急診未住院醫療保險權益提醒

發佈日期 : 2013年05月06日 撰文 :陳忠興
文章編號: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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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資源的利用及急診未住院醫療保險權益提醒 請大家先觀賞以下影片:

【真人真事改編-不平靜的急診室】 微電影

誠如影片中所看到的,急診醫療資源的利用,並非先到先看,而是依檢傷程度來安排先後順序,急診不是快速門診,濫用急診資源,將可能影響急重症病人的就醫權益,這種行為就像惡意阻擾救護車前進的惡行無二致。

行政院衛生署自99年1月1日起已全面實施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病人被送達急診後,由醫護人員依據客觀電腦系統判讀、數據,及病人之主觀陳訴,快速評估病情急重度決定看診順序,其分類表如下,也就是如果您只是感冒咳嗽,無其他急迫的症狀,則您掛急診後,檢傷後護理人員可能會把您分在第五級,意即如果急診室醫師正在忙,則您再次被評估的時間是二個小時以後,當然如果急診室醫師剛好有空,也不會故意讓您等二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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