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醫療險-健保不給付項目

發佈日期 : 2013年04月17日 撰文 :陳忠興
文章編號: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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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療險-健保不給付項目 【案例】

某甲於99年10月23日向保險公司投保壽險,並附加每日3000元的實支實付型及每日3000元的日額型住院醫療險,投保後半年,某甲因車禍致使兩下肢脛腓骨骨折住院十天,因無健保病房而住進單人病房,每日病房差額3500元,另外因家人都在南部也有工作,無法北上照料,所以另聘廿四小時的看護,每日2000元,問保險公司是否理賠?


【說明】

社會保險提供的是社會安全福利網絡最底層的架構,它提供的也是最基本的保障,如果我們對就醫的品質及服務有較高的期望時,這樣的保障內容是不夠的,尤其健保在制度設計上,為避免消費者濫用醫療資源,所以除重大疾病外,設有部份負擔的做法,也就是一定金額的醫療費用是被保險人必須自行負擔的。

另外為了控制醫療費用支出,許多的指示用藥或新的檢驗設備、藥物及治療方式,也常在健保給付範圍之外,例如皮膚癌、口腔黏膜癌、子宮頸癌、膀胱癌、氣管支氣管上皮癌、食道黏膜上皮癌、胃癌及大腸癌等,使用光動力學治療法是具效果也最無後遺症的方式,但整個療程要價約新台幣40萬元,健保並不給付,必須被保險人自費;又例如心肌梗塞使用的血管支架,健保給付的支架要價4萬,半年內血管再狹窄率為20%,自費的塗藥血管支架約7~12萬,但半年內血管再狹窄率為5%,只要是還付得起的消費者,大概都會選擇後者,畢竟心臟可不能開玩笑,如果您有購買實支實付的住院醫療險,就不用擔心這筆費用了,因為住院醫療險一般都會有一定的額度可供住院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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