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案例-壽險篇:契約撤銷權
分享到
Google+
Facebook
LINE
常見理賠問題
壽險-契約撤銷權
【案例】
老王的太太於99年10月23日以老王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新台幣100萬的終身壽險,之後老王就返回工作地上海。老王的太太收到保單後,仔細審閱保單內容,實在不滿意當時的規劃,所以在收到保單後的十天內,也就是在99年11月6日,以掛號寄出契約撤銷的書面通知給保險公司。誰知老王竟於99年11月5日晚上,不幸遇打?身亡,問理賠應如何處理?
【說明】
從要保人收到保險單的隔天開始起算十天,是所謂的十天撤銷期間。通常保險人會提供保單簽收條,在保單遞送時一起交給要保人簽收。在這十天內,要保人有機會審閱自己的保單。不論是否有合理的原因,只要要保人不願保有這份保險契約,都可以在簽收保單後十天內,向保險人要求撤銷保險契約。此時保險人不能拒絕,必須全額退還要保人所繳交的保險費,如果超過十日之後,要保人就不能再要求行使契約撤銷權。
撤銷權行使應以書面的意思表示,當書面到達保險公司之後的隔天零時開始,發生撤銷的效力。也就是在這之前,如果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就不發生撤銷的效力,保險人仍依保險契約負保險責任。依一般民法的概念,契約撤銷應該是自始無效,所以如果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不論是在撤銷前後,保險公司依理都無理賠責任。但保險有它的社會責任,當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又沒有同住時,是有可能發生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但要保人第一時間並不知道的情形。為了避免到時候發生爭議,所以有此特別約定。
相關文章
隨機文章
常見理賠問題壽險-契約撤銷權
【案例】
老王的太太於99年10月23日以老王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新台幣100萬的終身壽險,之後老王就返回工作地上海。老王的太太收到保單後,仔細審閱保單內容,實在不滿意當時的規劃,所以在收到保單後的十天內,也就是在99年11月6日,以掛號寄出契約撤銷的書面通知給保險公司。誰知老王竟於99年11月5日晚上,不幸遇打?身亡,問理賠應如何處理?
【說明】
從要保人收到保險單的隔天開始起算十天,是所謂的十天撤銷期間。通常保險人會提供保單簽收條,在保單遞送時一起交給要保人簽收。在這十天內,要保人有機會審閱自己的保單。不論是否有合理的原因,只要要保人不願保有這份保險契約,都可以在簽收保單後十天內,向保險人要求撤銷保險契約。此時保險人不能拒絕,必須全額退還要保人所繳交的保險費,如果超過十日之後,要保人就不能再要求行使契約撤銷權。
撤銷權行使應以書面的意思表示,當書面到達保險公司之後的隔天零時開始,發生撤銷的效力。也就是在這之前,如果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就不發生撤銷的效力,保險人仍依保險契約負保險責任。依一般民法的概念,契約撤銷應該是自始無效,所以如果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不論是在撤銷前後,保險公司依理都無理賠責任。但保險有它的社會責任,當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又沒有同住時,是有可能發生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但要保人第一時間並不知道的情形。為了避免到時候發生爭議,所以有此特別約定。
相關文章
隨機文章
讀懂傷害保險契約~第十五條: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申領
理賠案例-壽險篇:除外責任事故
如何能一次就辦妥各項理賠申請? 工具文 Part 2
荊軻刺秦王,保險賠不賠
體外震波碎石不賠手術對嗎?
單耳失聰不算失聰?消費者的「合理期待」應該是理賠的王道!
實際大於期望就會滿意,持續提供價值才有忠誠
中秋體驗賞月險活動
淺談境外保單系列—高端醫療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