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境外保單系列—理賠篇(二)

一、重疾判定方面
香港保險公司保留指定醫生對被保險人再做檢查的權利,因此在重疾險疾病診斷的某些情況下有可能會要求客戶到港,例如理賠的疾病在台灣的診斷和保險公司有出入,或者保單剛剛生效就申請理賠等情況。
二、保單糾紛
如果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對理賠等問題有所分歧,雙方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需要交由香港法院仲裁。此時需要被保險人親自到港。
三、被保險人身故
身故賠償一般是需要受益人來香港的。因為保險公司只存留被保險人的相關資料,對受益人了解相對較少,所以需要受益人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件來香港確認身份後,再領取保險賠償,這也是對受益人的一種保護,如果賠償金額較大,親自到港更能保障彼此雙方的權益。
其實以上三種情況發生的幾率不大,就算發生,也可以找保險業務員協助。所以打算購買香港保險的朋友不用擔心常常跑香港的問題。
理賠款支付方式
一、 支票兌現
保單受益人攜帶保險公司所發出的支票到香港各大銀行,直接兌換現金,或將支票存入自己的銀行帳戶;一般購買香港保險的客戶,都會辦理香港銀行帳戶。有了香港帳戶,則可委託自己的保險業務員將支票直接存入自己的香港銀行帳戶,無需本人來港。
二、 電匯收款:
香港保險公司將理賠款(美元/港幣)通過電匯的形式轉入受益人的香港銀行帳戶,但目前已有國外保險公司可以將理賠金直接匯入台灣的銀行。
三、 支票托收:
支票托收是香港保險公司支付理賠款最常用的一種方式,也是各家公司都具有的一種支付手段。收款人在收到香港保險公司簽發的境外銀行支票後,可在台灣的銀行辦理支票托收業務,將外幣轉入自己的外幣帳戶;但通常需要一定的時間,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續費,如果沒有香港銀行帳戶的客戶此種理賠方式是最為常見的。
台灣醫療水準和金融自由度在全世界評價都相當不錯,國外保險公司也十分信任台灣醫院所開立的證明文件,只要你的業務員夠負責,後續理賠處理並不困難,跟台灣申請理賠過程差不多,希望藉由這篇文章能夠讓你對境外保險的理賠有所認識,其實沒有想像中困難,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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