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境外保單系列—理賠篇(二)

發佈日期 : 2021年03月17日 撰文 :林煥燿
文章編號: 1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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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境外保單系列—理賠篇(二) 在購買境外(香港)保險後,極大多數的後續理賠服務均可以由業務員代為繳交或直接通過郵寄文件給保險公司即可解決,需再次赴港的情況僅有下列三種:

一、重疾判定方面
香港保險公司保留指定醫生對被保險人再做檢查的權利,因此在重疾險疾病診斷的某些情況下有可能會要求客戶到港,例如理賠的疾病在台灣的診斷和保險公司有出入,或者保單剛剛生效就申請理賠等情況。

二、保單糾紛

如果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對理賠等問題有所分歧,雙方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需要交由香港法院仲裁。此時需要被保險人親自到港。

三、被保險人身故

身故賠償一般是需要受益人來香港的。因為保險公司只存留被保險人的相關資料,對受益人了解相對較少,所以需要受益人帶自己的身證件來香港確認身再領取保險賠償,這也是對受益人的一種保護,如果賠償金額較大,親自到港更能保障彼此雙方的權益。

其實以上三種情況生的幾率不大,就算發生,也可以找保險業務員協助。所以打算購買香港保險的朋友不用擔心常常香港的問題。

理賠款支付方式

一、 支票兌現

保單受益人帶保險公司所發出的支票到香港各大銀行,直接兌換現金,或將支票存入自己的銀行帳戶;一般購買香港保險的客戶,都會辦理香港銀行帳戶。有了香港帳戶,則可委託自己的保險業務員將支票直接存入自己的香港銀行帳戶,無需本人來港。

二、 電匯收款:

香港保險公司將理賠款(美元/港幣)通過電匯的形式轉入受益人的香港銀行帳戶,但目前已有國外保險公司可以將理賠金直接匯入台灣的銀行。

三、 支票托收:

支票托收是香港保險公司支付理賠款最常用的一種方式,也是各家公司都具有的一種支付手段。收款人在收到香港保險公司簽發的境外銀行支票後,可在台灣的銀行辦理支票托收業務,將外幣轉入自己的外幣帳戶;但通常需要一定的時間,也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續費如果沒有香港銀行帳戶的客戶此種理賠方式是最為常見的。

台灣醫療水準和金融自由度在全世界評價都相當不錯,國外保險公司也十分信任台灣醫院所開立的證明文件,只要你的業務員夠負責,後續理賠處理並不困難,跟台灣申請理賠過程差不多,希望藉由這篇文章能夠讓你對境外保險的理賠有所認識,其實沒有想像中困難,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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