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話題~極限運動導致的意外傷害,從保險理賠的 角度怎麼看?

發佈日期 : 2018年01月03日 撰文 :銀河
文章編號: 1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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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話題~極限運動導致的意外傷害,從保險理賠的 角度怎麼看? 106 年12 月小編看到一則很讓人遺憾的新聞,就是大陸有位知名的極限運動愛好者吳xx,在一次極限挑戰中,傳出不幸墜樓身亡的意外,新聞中還有出現直播的畫面,也讓人很清楚地看到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經過。

我查了一下資料,有報導顯示極限運動的死亡率很高,尤其是翼裝飛行高達30%,但在極限運動的意外個案中,而從保險理賠又是怎麼看的呢?

要談保險理賠這個話題前,我們可能先來關心保險契約條款中除外責任是怎麼約定的:請先參閱一下本文的參考資料,之後我們再接著聊。

相信在看過條款相關約定後,大家心裡應該都有了一些初步的概念,此時小編在幫大家解說一下就會更容易理解了。首先從正面來看,我們應該都能認同對從事極限運動的人來說,應該都不至於利用極限運動來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但從事極限運動的風險不小卻是不可否認。像這次的事件似乎因為體力不繼而發生悲劇,若換作是在一般運動場而非在高六十二層的頂樓圍牆上就不會發⽣這樣的⾵險。

所以在壽險方面,小編的看法是應該沒有爭議,壽險通常是可以正常理賠的,不過如果有證據顯示是自殺或故意致成殘廢,那就另當別論。

回到傷害險來看,可能大家會覺得有點爭議,但凡有爭議一定要記得先看條款,在條款中我們看到:當被保險人若是因為從事特技表演活動致成死亡、殘廢或傷害時,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接下來我要問大家的就是,這樣的極限運動算不算是特技表演,我給各位一些參考的方向:

一、從傷害險意外的定義來看: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二、以本案為例,透過極限運動的展示,藉由網路直播方式,算不算特技表演的一環。
當然每個人的想法,我們都願意予以尊重,只是依多年理賠實務來看,很有機會是被認定為特技表演,如果是這樣,那條款寫得很清楚~除外責任不賠。

看到這可能大家又要急著說:保險就是收保費很快,要理賠就百般推託。我還是說句公道話,其實我從事理賠工作二十年了,當初是基於一顆善良的心,想說能多幫助一些人,我才投入這個行業,這二十年來我看到台灣的保險理賠一直在隨環境變化,在早期或許可能有一些不太合理的現象存在,但這些年隨消費者意識抬頭,主管機關的用心且高度的監理,至少在消費者權益方面,我覺得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和改善。

回到理賠人員來說,風險只要是有考量計算在內,我們都很願意依約給付。更何況主管機關對於消費者權益特別的重視,只要沒有足夠的依據,保險公司沒有不賠的本錢。所以在台灣大家還是可以很安心的買保險,至少我認為我們的保險環境在權益保障上還算是很友善的。

(參考資料請參閱次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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