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銀髮專題】系列五之二:高齡人力資源運用 ~ 高齡者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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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心理學家N. Schlossberg博士提出了六種退休心理類型,其中繼承者與冒險者最有可能立馬投入勞動力市場。
那麼從台灣目前提供的社會保險看,高齡就業者有哪些保障呢?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規定:
另外教育部也鼓勵各地樂齡學習中心轉型成社會企業,轉化樂齡學員或高齡人力資源,再結合高齡者本身的技藝或地方特色產業加以商品化。此外,也不能忽略非常多高齡者投入志願服務場域,擔任無給職、以服務為目的的志工,為自己開創不同的生活,也補充了公私部門人力資源的不足。
事實上高齡者在家庭方面,也可能成為重要的人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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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承者Continuers:志趣不變,在退休後繼續使用以前所累積下來的技能,參與義務或兼職的相關工作,例如中學輔導教師退休後,擔任社區大學兼任心理學課程講師。
- 冒險者Adventurers:視退休為人生的分水嶺,立定志向展開另一段嶄新的生涯歷程,例如退休工程師開始學習彈奏吉他,立志組成爵士樂團巡迴演出。
- 搜尋者Searchers:尚未找到自己退休後的定位,需要比大多數人更多時間,藉由不斷的探索、嘗試與錯誤,才能找到適合自己的生涯選項。
- 享受者Easy gliders:享受退休後充裕的時間,讓自己的身心在時光流逝中盡量放鬆。
- 旁觀者Involved spectators:關心社會中所發生的種種現象,尤其遇到與自己專長領域類似的議題,雖然發表許多個人意見,但是卻很少積極參與實際行動。
- 退縮者Retreaters :幾乎完全與過去生活及人際關係隔離,也放棄尋找新的退休定位,個性也變得封閉而不快樂。
那麼從台灣目前提供的社會保險看,高齡就業者有哪些保障呢?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規定:
- 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依規定不能再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但是可以僅参加「職業災害保險」。
- 即便是作生意的自營作業者(如:攤販、冷飲店)、或無一定雇主勞工,都可以自願参加「職業災害保險」!
- 另外年齡超過65歲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或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者,如再從事工作,同樣也可以自願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 再者因為「勞退新制」與「勞保老年給付」是兩種不一樣的制度,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就是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沒有年齡上限」,雇主應按月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所以即使是已經領過勞保老年給付或勞工退休金後再受僱工作的銀髮族,只要僱用的單位適用勞基法,雇主仍應自其到職日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至離職日。
另外教育部也鼓勵各地樂齡學習中心轉型成社會企業,轉化樂齡學員或高齡人力資源,再結合高齡者本身的技藝或地方特色產業加以商品化。此外,也不能忽略非常多高齡者投入志願服務場域,擔任無給職、以服務為目的的志工,為自己開創不同的生活,也補充了公私部門人力資源的不足。
事實上高齡者在家庭方面,也可能成為重要的人力資源:
- 有鑑於育兒成本高漲,很多台灣的爺爺奶奶成為「親屬保母」,幫忙帶孫子女同時領有「親屬保母」補助每月2000到3000元。
- 由於離婚率節節升高,許多爺奶成為隔代教養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及照顧者。
- 若家中有人失能,不論是子女或配偶,高齡者甚至可能擔負起長期照護的責任,成為無給職的隱形照護人力,這部分未來「長照2.0」實施後會提供部分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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