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保險 - 高齡化社會來臨的保單規劃

發佈日期 : 2017年04月24日 撰文 :MIB
文章編號: 1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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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保險 - 高齡化社會來臨的保單規劃
台灣地區於1995年已經進入高齡社會(老人人口占總人口7%以上);2010年攀升至每10人中就有一位老人;2036年將會到達每五人中有一位老人的超高齡社會。面對如此轉變,筆者建議應該由年輕時開始規劃退休後生活所需費用,降低自己老人生活可能面臨的風險。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老人生活主要可能面臨的幾個問題;

  1. 疾病增多:隨著年齡的增加,罹患疾病的發生率也隨之提高,伴隨著醫療費用、營養補充食品的開銷變大。
  2. 社區公共建設缺乏:無足夠人力與物力照顧老人,如:無障礙空間與膳食服務。
  3. 社福機構不足:雖然長照2.0如火如荼的執行,但政府照顧機構的建立和相關照護人員的數量明顯無法追上高齡人口的增長速度。
  4. 老人社會福利緊鎖:經濟如果持續蕭條,稅賦收入短少,政府對老人的福利津貼勢必會縮減甚至取消。
  5. 獨立生活能力喪失:老人的智力逐年會減退,罹患失智症的老人,腦中葉每年會變薄15%,而一般老人腦中葉每年變薄1.5%,加上身體器官和體力逐漸退化,許多高齡的長者無法獨立生活,需要雇用看護或是家人協助才能生活。


為降低老人生活所帶來的衝擊,筆者建議各位可以購買一些商業保險來保障自己的將來,「長期照顧保險」就是為了保障喪失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所發展出之保單,被保險人只要符合保單條款上的失能定義,透過醫生一段期間的追蹤與確診(通常免責期為90天),即可向保險公司申請領取長期看護保險金,這筆錢就能拿來支付醫療費、購買營養品以及雇用看護的費用,對於家人的經濟和精神負擔也能降低。

讀者是否會擔心如果沒有到達失能情況下,所繳保險金的損失?其實大部分長期照顧的保單都是有含死亡保障在裡面,如被保險人沒有領取到任何保險給付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會將所繳的保險金加計利息還給保戶當身故保險金,已經領取過長期照顧保險金後才死亡者,也會計算加計利息後之所繳保費扣除已經領取理賠金額之差,給付身故保險金。

最後建議讀者手邊的保單有空也可以檢視一下,是否有針對老年規劃購買一張專屬的「長期照顧保險」呢?沒有的話,不妨有心注意一下各家保險公司所推出的此類型商品給付架構和保費價格是否符合您的需求和負擔的能力,幫自己規劃一張保障未來的保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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